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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医师首次参加医考通过率作为作为医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转换自身理念
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二三级医院要营造学习型医院氛围,各医疗机构医师管理(教育培训)负责部门要引导考生认识医师资格考试是业务水平性考试并非选拔性考试,培育考生从事医学行业的终身学习理念,培养离校后的终身学习能力。
二、加强支持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各医疗机构应为考生提供软硬件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开放阅览室(图书室)用以考生学习,室内应配备饮水装置、空调,并有医院工作人员巡视管理。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考生情况,挑选具有职称的年轻临床医生作为考生的带教老师,考生备考期间对其常态化开展答疑解惑和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应支持和鼓励考生参加医考线上培训和脱产培训。
三、加强日常测评,开展重点帮扶
各医疗机构应在考生技能操作考试、综合考试备考期间至少开展两次测试,并逐个进行考核考评。对于测试结果较差且提高较慢的考生要重点帮扶,并纳入所在科室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指标。
四、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资源利用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全省五个之一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我市较多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作为考官执考临床类别考试,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在不违反医考纪律规定的情况下,帮助考生提高学习和考试能力。我办将在考前组织往届高分考生经验分享和交流活动,适时开展市一院临床类别实践考试基地“开放日”活动,请积极组织考生参加。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南通考点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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