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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积极作用,及时制定配套文件,先后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服务内涵、准入、执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和智慧医院健康发展。近年来,互联网医疗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疗、预约诊疗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委已经开展相关工作:
(一)不断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意见》印发后,我委迅速组织制定配套文件,先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服务内涵、准入、执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医师、护士执业,电子处方开具、流转等管理要求,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规范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和智慧医院健康发展。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实体医疗机构在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房屋和设备设置、规章制度等方面符合《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可以按规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当前,互联网医院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由政府主导打造的互联网医院;二是大型实体医院自主建立的互联网医院;三是由互联网企业主导,依托实体医院建立的互联网医院,如银川好大夫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微医等。目前全国已经建成600家左右互联网医院,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持续拓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内容。互联网医疗服务配套文件印发后,各地积极响应,大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不断拓展互联网医院功能,从最初仅开通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在线缴费等服务项目逐步拓展到可以提供在线复诊、检查检验预约、用药指导、药品配送、患者管理等较完善的服务内容。2020年5月,在总结既往工作经验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举措的基础上,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技术拓展线上服务内容,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一是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推广面向患者端的医疗数据共享应用,不断提升医院智慧服务水平。二是推广手术机器人、手术导航定位等智能医疗设备研制与应用,推动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和照护等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探索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共享。四是发挥智能化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确保医疗数据安全有效应用,实现诊疗服务全流程闭环覆盖。
(三)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分级诊疗。近年来,我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不断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疗机构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9100多家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2400多个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远程医疗服务量超过2000万,远程教育培训接近200万场。二是全国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面不断扩大,二、三级医院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率各省平均为45.85%。三是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发展迅速。区域内县级医院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并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县(市、区)占比达到50%以上的省份有28个。四是全国所有贫困县的县级医院均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初步搭建国家-省-地市-县四级远程医疗协作网,2488家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有77个地市出台了远程医疗定价政策,通过远程系统为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提供影像、会诊、查房和培训等服务。医联体内开展远程医疗服务1771.9万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各省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督促“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加快形成更加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研究制订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智慧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机构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制度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下沉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我委将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情况,分区域设置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区域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在各区域的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