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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将在全国遴选100名高素质的中青年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西学中研修学习。为做好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印发了《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此研修项目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与西学中特点,以中青年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培养对象,通过集中脱产学习、个性化实践学习、中西医协同发展等方式,培养一批德业双修、中西医贯通、医研兼通的西学中优秀人才。
《实施方案》明确了遴选条件,需从事临床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坚持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等。同时指出可以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全国统考、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遴选确定。
《实施方案》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专业特点,制定了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研修内容与方式,研修周期为3年。在研修学习期间按计划学习并考核合格者,每年可获得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5分。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加强西学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我局将开展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现将《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养对象遴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项目的培养对象候选人。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中医基础理论全国统考,按成绩择优录取确定培养对象。考试内容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和《方剂学》四部中医本科教材为主,考试时间另文通知。
三、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cjjc satcm.gov.cn.
四、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联系人: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