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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卫生监督局(所、总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要求,我司委托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编制《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目前已完成《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决定选取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闫密、徐智
电话:024-81006209、81006157
传真:024-23370856
邮箱:8929362322@qq.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