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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公益医养结合产业,助力建设健康中国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年共50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向社区提供延伸服务等重点领域。二是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培养和合理使用医疗卫生人员、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等措施,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方便老年人能够就近获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三是中央财政通过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医养结合内容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可结合实际自主安排补助资金,因地制宜支持推进医养结合相关工作。
(三)关于健全发展机制。一是《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进一步开发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三是《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四是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行动计划,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目录,连续三年共评选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117家、示范街道(乡镇)225个、示范基地52个。此外,我委在杭州、厦门、青岛、武汉、广州和绵阳6个城市组织开展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针对医养结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加大部门协调力度,推动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加大对医养结合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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