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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2日 19:00-21:00
详情12月19日 19:00-21:00
详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我国将用5至10年培育10万名左右中医药骨干人才。
《政策措施》提出,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和资金渠道,用5至10年时间,评选表彰300名左右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培育500名左右岐黄学者、3000名左右中医药优秀人才、10万名左右中医药骨干人才,强化地方、机构培养责任,建立人才培养经费的中央、地方、机构分担机制。
中医药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匮乏、中医教育西化等问题,长期制约着我国中医药服务质量的提高。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落实意见精神,《政策措施》从中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人才评价和激励、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政策措施》提出,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课程。布局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本科专业建设点。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开展中医药卓越师资培养,重点加强中医基础、经典、临床师资培训。在院士评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
中国中医科学院专家表示,这些政策措施遵循了中医药发展规律,有利于培养真正具有中医思维的中医药特色人才,助力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基础、全面提升人才质量。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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