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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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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5个方面对疫情期间各地分区分级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地根据本省域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制订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序推动和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二是要求低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除派出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导致人员数量不足等特殊原因外,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提供日常医疗服务。三是要求中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上,逐步加强提供正常医疗服务。四是要求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在重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的、必须的就医需求。五是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大力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自: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