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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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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各地贯彻落实】天津:16项主要任务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天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2019年10月29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11月1日,向市委报送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全国中医药大会有关情况的请示。11月5日天津市召开卫生健康行业会议,传达学习大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抓好落实。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于立军书记2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安排布置,具体措施要详实、有效、管用。曹小红副市长12月4日主持召开了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研究和完善了我市《实施方案》。
二、贯彻落实五项重点任务
根据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批示要求,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目前已按流程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具体目标是:到2022年,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明显改善,特色优势突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激发,中医药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从5方面提出了16项主要任务,并明确了任务分工。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2年,规划建设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北区、西青区规划建设一所区属中医医院,实现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二是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到2022年,80%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三是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培养100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天津市名中医人数增加10%至15%。五是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到2022年,实现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覆盖全部中小学校和主要社区。推进“鲁班工坊”建设,推动波兰、捷克中医药诊所以及加蓬中医药中心建设。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等5方面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合理考虑针灸、推拿、正骨等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将基层慢性病中医药防治纳入慢特病报销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对中医药工作还不够重视,部分区中医医院长期投入不足,制约人才、专科、学科发展,无法满足区域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是中医药治理体系和能力还不能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天津市中医药条例还没有出台,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法律法规体系还未建立。三是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加强。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部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服务萎缩,基层中医药人才不足,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收入和成本严重倒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天津市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为契机,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政策引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印发《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召开天津市中医药大会,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推进《天津市中医药条例》立法进程。深入调研制约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措施和相应的法律保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切实保障天津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地方条例。
三是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分院决策部署。践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津创新型城市和先进制造基地建设,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产学研基地建设天津分院,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服务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服务京津冀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