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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四川宜宾2015年医师现场审核时间: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现将2015年宜宾市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报名网址为www.nmec.org.cn.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各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后,将生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申请表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不得进行信息变更。
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核地点:宜宾肿瘤医院5楼(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蜀南大道东段14)。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四、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和相关信息,各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nmec.org.cn)或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网址:www.nhfpc.gov.cn)。
六、公卫、部队、口腔类考试相关要求及准考证打印
我市所有公共卫生类别和部队考生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仍然全部由成都考点承担;口腔类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由自贡考点承担考试工作。报名和现场审核仍然在宜宾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考点选择宜宾。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仍然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在2015年6月和8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
七、其他事项
(一)2015年开设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15年开设傣医和朝医考试。
(三)2015年不开设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各考点联系电话:
宜宾:0831-2316158 2316162
成都:028-86633385
自贡:0813-5508051 5508053
附:现场审核需提交资料清单及顺序
宜宾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8日
温馨提示:今年国家医考中心报名审核工作培训会定于3月24-26日召开,为贯彻执行国家医考中心要求,我市将审核日期调整于3月30日-4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为期9天。今年现场审核日期短,人数多,请各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尽早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其它问题影响现场审核造成报名不成功等现象。各考生请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好报名资料,整理好资料顺序,便于缩短个人资料审核时间和排队等待时间。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报考相关政策和信息,宜宾考点设置了公众微信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服务,公众微信群号:ybyzyg
附件:
一、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应提交资料及顺序: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文凭提交,查询有效期至4月30号)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只限应届生)
9.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须与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二、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的资料及顺序: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毕业证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文凭提交,查询有效期至4月30号)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本科、研究生文凭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文凭直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不用提交);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只限应届生)
10.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须与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注:
1. 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2. 外省中专文凭,需提供学籍档案以及当年学校招生计划证明文件。
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上注册的医疗机构名称与报名提交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名称务必一致。
4. 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与毕业证务必一致。不一致者,需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出具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5.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规定年限内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需每个医疗机构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并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