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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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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关于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受理范围
在石景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审核时间
2020年2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
三、审核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一层报告厅)
四、现场审核确认时所需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交2张二寸同底版照片。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7.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8.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以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
10.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1.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于现场审核通过后按时在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2、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考中心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