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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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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黑龙江鸡西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考生应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详细审核时间及资料要求,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医考办发〔2023〕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鸡西考点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考生应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2024年1月23日至2月4日期间,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报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及相关报名材料按照属地原则到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6。各报名点统一收集考生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考试资格。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委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考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三)考点复审:鸡西考点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月29日,具体要求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报名点,鸡西考点不受理任何单独考生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2024年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全部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两年有效。考试时间如下:
三、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二)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三)“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4年黑龙江考区将继续申请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各类别考生应在户籍或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申请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报名。执业机构(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存在跨省、市的,由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推荐,可在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执业机构(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合格考生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二)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委直有关医疗机构作为初审现场审核点,在考务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审核程序与既往相同。各单位在系统内操作仅限于信息修改及统一采集考生人像,并务必保证打印彩色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上传照片以证件照为标准,人像需正视镜头,裸眼,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佩戴饰物,不能对面部进行任何修改,不能美图、P图,要求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照片不标准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各初审现场审核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各初审现场审核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各单位可集中向考点反映,不得指派考生直接或间接向考区咨询政策或报考。
(四)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安排,2024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开展院前急救、军事医学和儿科专业的加试。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相应专业加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考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五)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至4月末),如毕业证丢失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正规毕业证明书。由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黑龙江学分银行https://hljcb.org.cn/vocation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学籍、入学三联单原件。
(六)报名系统中无法查询到工作单位的,先到“国家医学考试网”的“申请添加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入口”补录信息,再由各县(市)、区卫健局与考点联系。
(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五、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将考生报名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提交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1.2024年资格审核提交考点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各报名点现场确认联系电话及地址
7.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汇总表
2024鸡西市卫健委关于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通知相关附件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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