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全国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依法行医,并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医师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宣传《中国医师宣言》,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主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医师培训、准入、定期考核、审核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等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四)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
(五)关心和帮助乡村医生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与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医学|教育网整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七)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服务,兴办咨询服务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九)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
(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交研究报告,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承办国家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上一条·云南省医师协会名称由来
下一条·云南省医师协会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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