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师协会会长行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医学|教育网整理、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制定本会发展规划;
(四)提名本会顾问、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决定本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用。
上一条·云南省医师协会理事会职权
下一条·云南省医师协会领导任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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