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科医师分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由协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提前向任期届满的分会发出换届改选通知。
1.专科医师分会换届选举,由本届分会主任委员召开常委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可提出主任委员候选人、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及下届常务委员、委员会名额分配方案,交协会领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发出名额分配通知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收回委员推荐表,共同商定换届改选日期地点后发出正式换届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
3.召开换届全委会,由现任主任委员在换届改选会上作本届委员会任期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到会委员必须达到委员总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获得出席会议委员赞成票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视为当选。
5.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必须在基层委员中产生。
6.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选票,超过的选票为废票。
7.如赞成候选人在方格内打“√”号,不赞成的打“×”号,另选他人在横线格内填写姓名并在方格内打“√”,弃权不打任何符号。
8.选举结束并召开成立大会,颁发专科医师分会标志牌。
(二)名额分配及有关要求
1.委员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地区分布和本专业各主要领域的需要。
2.每届委员会委员更新的比例不应少于1/3.要注意选拔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进入委员会。新增选委员的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
(三)专科医师分会因故延期换届:
须提交书面报告,报协会批准。延期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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