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通知”已经正式发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2014-2015周期)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27日开展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
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为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已在《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并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免考对象
免于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理论考试条件为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即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者(以考试成绩单时间为准),可视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合格,但其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仍需参加考核。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1、医师业务水平测评考试内容包括医师须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
2、考试内容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个大类别,不再分具体的专业。
3、考试试卷是以国家级题库进行组卷,所有考生随机抽取试卷考试。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计算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小时,试卷为随机抽取。
四、考试安排、准考证打印方法
1、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4089号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西丽湖校区)
交通指南:地铁环中线西丽站,公交316、226、101、104等均可到达。
2、各考核机构、卫生机构及时通知考生,考生于11月9号后自行前往深圳市医师协会官网(http://www.szsmda.org.cn)点击“深圳市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准考证打印”的图标。
3、进入准考证查询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查询准考证,进入打印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进行准考证打印。
4、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立即核对本人基础信息及考试科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或疑问,请在11月20日前与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125476、82126089.
5、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考场,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五、考前培训
医师定期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医师知识更新和学习,为了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本市采用国家医师定期考核题库编制了培训教材,可在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考核学习网购买教材。征订采取医师自愿购买的原则,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获悉征订信息。
请各区(含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免耽误考生考试。
相关网址: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址:
http://drams.szsmda.org.cn/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网络培训网网址:
http://shenzhen.exam.1pluse.com
深圳市医师协会网址:
http://www.szsmda.org.cn
联系人:王亚帆;张欣彤
联系电话:82125476;82126089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咨询QQ群号:327608264,99121674(已满),80504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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