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师协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
1、讨论决定会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2、审议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有关事项。
3、讨论协会阶段性工作。
4、讨论决定协会年度开支预算及10万元以上的财务开支。
5、听取协会各项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6、其他需会长办公会讨论的工作。
(二)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
(三)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主持。
(四)提请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内容,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
(五)会长办公会议坚持充分讨论、共同协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的决议,需提交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六)必要时,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七)办公会议须作会议纪录,必要时应写成会议纪要。
上一条·深圳市医师协会理事会会议制度
下一条·深圳市医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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