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全市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并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医师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履行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建立医师培训、考核、考试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四)关心和帮助乡村医生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与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六)学习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内部报刊医学|教育网整理,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
(七)开展与其他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八)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交研究报告,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九)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沟通的平台医学|教育网整理,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并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十)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机关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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