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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2015-10-27 09:10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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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通过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定医师执业规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师考核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积极探索医师队伍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

(三)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使医师的劳动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医学|教育网整理。

(四)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

(五)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六)关心和帮助农村、基层的卫生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七)开展业务咨询服务,兴办为会员服务的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刊物,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更好地为广大医师服务。

(九)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

(十)调查并了解医师队伍的现状、要求和愿望。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医师的积极性。

(十一)努力争取和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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