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师协会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
二、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5.决定变更、终止事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医学|教育网整理,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报江苏省卫生厅审核,经江苏省民政部门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职权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领导组织本会工作;
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成员;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审议、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审议各机构的工作计划;
6.聘请理事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7.制定协会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医学|教育网整理。
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及其他方式召开。
四、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
一、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二、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或其他形式召开。
三、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条件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重大影响医学|教育网整理。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70周岁,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江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并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后方可任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医学|教育网整理。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过届次,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江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并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后方可任职。
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可以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本会法人代表,但应报江苏省卫生厅审核同意并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方可担任。本会法人代表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组织制定本会发展的中、远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秘书长职权
一、主持本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出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建议,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医学|教育网整理。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
五、负责组织制定业务工作计划及内部管理制度。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有关业务。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的设立必须报江苏省卫生厅批准,经江苏省民政部门登记,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不另订章程,不具法人资格。
上一条·江苏省医师协会会员资格
下一条·江苏省医师协会会员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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