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
河南省医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卫生厅审查并经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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