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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2015-05-26 14:00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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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实行自律性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

三、依法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为使医师的合法权益受到应有的保护,必要时,将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努力争取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使医师的劳动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四、积极向政府反映医师队伍的合理要求和愿望,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医师的积极性;

五、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境内外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不断提高医师的技术水平;

六、开展业务咨询服务,为会员服务,推介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刊物,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

七、开展医学科普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八、关心、帮助农村和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

九、表彰和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协会工作者;

十、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移交的有关工作;

十一、举办与本会宗旨相适应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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