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师协会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单位、团体和个人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会员会费
按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员会费标准》收取。
(一)单位会员
会长、副会长单位:5万/年
常务理事单位:4万/年
理事单位:3万/年
其他会员单位:1万/年
(二)个人会员:100元/年
本会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妥交接手续。
本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按规定接受财务审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医学|教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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