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具备的条件: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专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兼任其他同级协会(学会)的领导职务;
(五)秘书长为专职;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广东省医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具备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上一条·广东省医师协会理事会
下一条·广东省医师协会常务理事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