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师分会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Stomatological Doctor Association,缩写为CSDA.
第二条 口腔医师分会是以注册的口腔专业执业人员为主(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医学|教育网整理。
第三条 本会宗旨: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团结和组织全国口腔医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以德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维护口腔医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 中国医师协会对口腔医师分会实施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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