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各级委员职责: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特制订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各级委员职责。
一、会长
1、主持、负责分会的全面工作;
2、提出分会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的主要思路;
3、代表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召集、主持常委执委会议、常委会议;
5、督查常委执委、常委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6、听取副会长、总干事工作汇报;
7、全面负责超声专科医师认证及基地资格评定工作;
8、向常委会推荐常委执委候选人名单,提名推荐总干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名单,直接任命秘书。
二、副会长
1、协助会长具体分管和负责分会的部分工作;
2、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
三、常委
1、常委会是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组织的常设机构,决策、通过分会的重大工作事项;
2、讨论、通过分会的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
3、讨论、通过下届分会的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名单;
4、讨论、通过下届分会的各级委员名单;
5、讨论、通过分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5、常委委员负责区域内分会的发展方向、发展策略;
6、常委委员提交有助于分会发展的议案;
7、常委委员完成会长、副会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委员会
1、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的领导机构是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委员会。
2、分会委员会接受常委会报告有关分会的重大事项。
3、委员负责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区域的分会工作,代表地方会员参加全国超声医师分会选举产生分会领导机构,接受全国超声医师分会的领导,协调全国范围内开展本专业医师的医学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资格认证、维护医生权利等业务活动。
4、委员积极组织并参加地方医师协会的超声医师活动。
5、委员面向广大超声专业医师,介绍宣传超声医师分会,协助分会积极发展会员。
6、委员积极参与并组织会员和专科医师踊跃参与分会的年会、杂志和网站撰稿以及其它活动。
五、工作委员会
1、接受常委会的领导,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制订相对独立的工作管理办法,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具体落实开展工作。
3、完成会长、常委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六、名誉会长
宏观指导分会委员会的工作。
七、顾问委员会
1、指导和监督分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2、指导和参加分会的各项活动。
八、总干事、秘书
1、总干事具体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分会秘书起草有关文件。
2、总干事负责贯彻落实常委执委会议、常委会议和全委会议决策的工作事项。
3、总干事负责落实会长交给的其它事项。
4、在总干事领导下,分会秘书具体完成各项工作,并完成会长交给的其它事项。
现任分会会长唐杰教授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会长唐杰教授。
下一条·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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