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2015年12月5日,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周期第一次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的医师进行了复考。现将2015年医师定期考核复考不合格医师名单进行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考业务水平测试按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使用全国统一的试卷,仍然按照我区划定的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分数线进行评定(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55分及以上)。本次复考业务水平测试的结果:应考491人,不合格76人(占2015年度定期考核医师数的0.74%,名单见附件1,其中:执业医师21人,执业助理医师55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无故缺席本次复考的医师40人,判定为复考不合格(名单见附件2)。
二、对复考不合格的上述116名医师,各相应考核机构要在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网上的考核结果处点击“不合格”进行确认(要求于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医师注册权限,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注销注册及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卫办发〔2015〕40号)要求,做好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的注销注册工作,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参加本次复考合格的医师,可以继续执业,但本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五、对本周期考核合格(含复考合格)的医师,各相应考核机构要在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网上的考核结果处点击“合格”进行确认。由卫生行政部门或由其委托考核机构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中粘贴印有“合格”字样的激光防伪标识。该激光防伪标识由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办统一制作下发,各单位要加强管理(遗失不补),严格按照规定粘贴。
附件:
1.2015年12月5日复考不合格的医师名单(76人)
2.2015年12月5日无故缺席复考的医师名单(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