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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监督管理”是执业药师考试的常考知识点,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备考,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
监督管理:
用非正当手段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申报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批准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申请不予受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2.已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更多执业药师知识请点击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