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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特为大家整理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内容,详细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上级主管单位或同级人民政府)
范围 | |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 发(罚) |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行为不服的 | 抢(强) |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资源 |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 经营 |
(5)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村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弄(农) |
(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物(务) |
(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 争(证) |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资格等证书变更、终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 |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 人财 |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 宝(保) |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能够认真复习。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