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消化内科职称手机网

医学教育网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cdel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消化内科职称 > 主治医师政策 > 报名条件 > 正文

江西卫生资格消化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2015-10-20 16:38 医学教育网
|

根据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卫生资格消化科主治医师考试

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题库小程序

相关资讯
编辑推荐
题库软件
消化内科职称考试题库软件(初/中/高级)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卫生初中高级职称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