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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显示,根据有关规定,涉及临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涉警类等高职专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纳入行政审批事项。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撤销中专农村医学专业,中专生该何去何从?”内容如下: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教职成〔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我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二、执行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设置高职本科专业,避免“一哄而上”。
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制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宣讲解读,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
【通知解读】
撤销中专农村医学专业
《通知》提出,根据有关规定,涉及临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涉警类等高职专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纳入行政审批事项。
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
目前中专医学生怎么办?国家回应了
《通知》提出,目前的在校生,按所学的原专业名称保持不变,培养至毕业,同时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
有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新版《目录》和有关规定及时更新有关考试相应报考专业清单。
国家多次释放信号:中专学历已不适应医疗事业发展
此前,国家多次释放信号,循序渐进推动中专医学生教育改革:
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2020年后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
2020年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次加大了中专医学生执业竞争压力。
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同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相关落实通知。
逐步停止中职农村医学专业招生,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尽快协调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把《指导意见》中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的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2020年12月底前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
据基层医师公社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多地陆续落实了该项政策,如河南省、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等。
不过也有基层医生表示,仿佛政策一直“飘在空中”,和考证无关。比如2017年开始就有小道消息传出取消中专学历取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通知,但是2018年政策没有变化,中专学历继续可以报考。
然而,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到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门槛提到了大专学历。
直至今日,国家再次发文明确撤销中专农村医学专业,并表示会及时更新有关考试相应报考专业清单。
中专基层医生要重视这两件事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此前的目录随着形势发展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此次调整是对接“十四五”规划,同时也面向2035年进行前瞻性布局。
换句话说,中专学历已不适应当下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除在校中专医学生面临压力外,在岗中专医生转型也迫在眉睫,下面这两件事大家要尤为重视。
一是五年内抓紧提升学历
2017年国务院文件中还提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确有需要举办的,中专招生应依据本地区村卫生室人员岗位需求,按照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有关开办区域、培养规模、执业地域范围等方面的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后招生。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到,在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说明国家还是为中专学历医生“松了口子”,此前贵州省宣布将对4188名村医进行学历教育,使无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通过三年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教育,这或将成为今后各地的“补救”举措,大家要珍惜机会。
二是重视继续教育
国家曾提出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以基层为重点,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围绕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制订继续医学教育指南。
大家要重视继续医学教育,从这一方向来提高医疗诊治水平,适应整体的发展形势。
如今虽已尘埃落定,但中专医生也不必太过焦虑,更应考虑未来之路如何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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