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关于领取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便于考生就近领取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含护考)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放管服有关要求,拟继续采用以区和市属(管)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领取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方式
(一)单位统一领取
1. 市属、市管(含市直部门所属医院)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领取。
2. 厦门大学医学院、厦门医学院(原厦门医高专)2019届毕业生参加护考取得护士职称证书,由所属医学院统一领取。
(二)区统一领取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管民营医疗机构(含诊所),由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领取。
届时,请各区、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领取。
二、 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思明区溪岸路174号,中山公园北门对面)。
联系电话:2138002,联系人:黄女士
三、 各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