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省级职称证书工作的通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详细内容分享给大家!
各存档人员:
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考区《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关于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省级职称证书工作的通知》(陕卫人外函〔2023〕6号)要求,现就西安考点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陕西省职称证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办理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省级证书人员,必须符合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文件规定。
(一)适用人员范围
1.援鄂医疗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在省内定点医院隔离区从事新冠肺炎接诊、筛查、检查、检测、治疗、护理、医学观察、病例标本采集、病理检查、病理解剖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疾控部门从事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病理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急救机构从事转运确诊或疑似病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新冠病毒、病例标本的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或科研成果在疫情防控中被实际应用的科研攻关人员。
(二)适用政策范围
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享受各科成绩加10分的政策倾斜,加分后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颁发陕西省级职称证书。
二、申报要求
(一)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计算截至时间
经请示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申请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线证书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计算截至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
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在12月6日前发生符合陕人社发〔2020〕12号文件规定的实际抗疫事实、通过所在单位申领了国家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且未享受过抗疫一线政策倾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办理证书人员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考试成绩单1份(原件复印件均可,涉及2022、2023年度成绩滚动,两年度成绩单均须提交);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原件一式3份(本表复印件无效,加盖印章必须为单位公章,不接受无法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由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外派的赴外省医疗队人员“实际抗疫工作单位”免章,须提供外省抗疫证书复印件1份;
4.通过人才中心申报的人员,在向人才中心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公示材料1份(内容包括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
注:本条提及的复印件均为A4大小,2023年度考试报名阶段已提交抗疫情况表现表的办证人员无需再次提交(在汇总表备注)。
(三)办证电子照片
个人提交二寸蓝色背景电子照片(需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像素626(高)x 413(宽),大小在50—90KB之间。照片按照“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进行命名,命名不要有空格。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报送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10日
请提交材料人员持档案托管凭证及U盘电子照片,按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9-852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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