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办理2014年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广西乡镇卫生院中级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桂职办〔2015〕121号)精神,现将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7月27日至8月14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2.两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4.代办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单位委托函(附件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咨询电话:2611625(唐老师)
四、其他要求
请考生自行从南宁卫生信息网下载“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进行填写(此表不能涂改),贴好相片后到现场办理办证手续。
附件:
2.单位委托函
3.桂职办〔2015〕121号 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广西乡镇卫生院中级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doc
4.桂职办〔2015〕121号 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广西乡镇卫生院中级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