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统筹做好2021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本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新形势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现将《2021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将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推进政策执行、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品牌建设”为核心,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一、发挥基层优势,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完善发热筛查哨点运行管理
继续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完成234个社区卫生发热筛查哨点建设任务基础上,新建4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发热诊室)。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制定市级加强发热筛查哨点及发热诊室规范化管理的文件,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定期对各区进行督导,确保哨点平稳运行。将发热筛查哨点充分融入诊疗流程,切实发挥哨点“探头”作用,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
(二)落实落细社区疫情防控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执行好社区防控“筛查”任务,强化预防能力,及时排查风险点,筑牢社区防线。对密切接触者、高风险人员、返(来)京人员、居家或集中隔离人员、治愈出院患者等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分类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个性化健康指导。继续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感防控,严格实施分时段预约就诊,满足居民日常诊疗需求。为老年人、儿童等易感人群提供流感疫苗接种服务。全力做好疫苗应急接种工作。
二、落实政府实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落实北京市2021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新建改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督促有关区完成1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启动运行。按照每个街道(乡镇)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和每两个社区配备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织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动态全覆盖。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立足“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充分结合首都卫生发展总体方向,研究制定符合新时代首都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符合居民健康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设施配备标准,为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三、促进政策落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与规模
(一)增加签约供给能力
试点推行医联体内二级医院医务人员通过对口支援、多点执业、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鼓励医联体内非公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有工作活力、身体状况允许的退休医生,在自己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签约服务。
(二)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
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市级指导版。改进签约服务方式和签约周期,使签约服务更加多样、更富选择。
(三)保障签约服务质量
推动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等共同分担,有效调动家庭医生签约主动性、积极性。每半年开展1次家庭医生满意度调查,继续实施年度签约绩效评价,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四)探索发展“互联网+家医服务”
大力探索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基层卫生领域的应用。加大信息化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支撑力度,推动实现电子化签约服务流程,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的签约、续约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
四、注重练好内功,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一)做好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实施好2021年度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改善就医体验的重要抓手,树立和推广一批优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先进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宣传,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二)做好社区卫生绩效评价
推广市级信息化绩效考核模块,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持作用,优化市、区、机构三级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并下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相关文件,指导基层改善管理理念,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运行效率,不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充分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政策具体执行情况,明确收支结余内涵,指导各区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激发基层发展活力。
(三)发挥社区医院作用
在2020年完成一批社区医院建设基础上,发挥社区医院带动作用,健全科室设置,拓展服务范围,合理设置床位,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四)开展社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活动
结合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等工作,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队伍等措施,提高医疗、护理、药事、院感、传染病防控等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患纠纷,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
(五)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根据城乡不同属地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和居民实际需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提高服务效果。
五、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卫生服务
(一)补齐村级医疗卫生短板
按照区建设、镇落实的要求,强化属地政府和村居组织的责任,对578个没有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按“一村一室(站)”原则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同时按照国家要求,每千服务人口至少配置一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每超过1000人至少增设一名乡村医生。396个城乡结合部人口倒挂村按照上述标准加快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配置。短期内不具备建设条件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村公共卫生委员会要承担公共卫生和防病防疫等基础工作,并由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每周至少一次巡诊服务。
(二)继续加大农村地区帮扶力度
继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农村地区,在2020年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组织管理,保护好专家积极性,建立大医院专家资源支援农村地区长效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具备条件的山区,试点探索远程信息咨询、远程义诊等服务,改善服务可及性,缓解农村地区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稳定并扩大乡村卫生队伍
建立区级定岗、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乡村医生管理模式,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卫生站(室),落实村医镇管。优化乡村卫生人力配置,采取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加大退休返聘、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等方式扩大乡村卫生人力供给。做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向辖区行政村辐射服务的能力。加强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做好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的毕业安置和后续继续教育工作,稳定队伍、促进发展。
(四)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
推进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一体化管理模式,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村级医疗卫生(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机构实行统一规划设置、统一人员准入执业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和统一绩效考核,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逐步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服务同质化。
六、突出效果导向,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高效落实
(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根据2021年国家分配任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调疾控等其他部门和专业机构,加大对基层培训和指导力度,统筹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工作。
(二)深化医防融合服务模式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医防融合服务模式,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将慢性病规范管理随访和全科门诊诊疗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临床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家医助理的团队协作能力,挖掘健康小屋诊前、诊后服务潜能,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
七、找准居民需求,提供多项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一)推进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应用
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实现居民健康档案自主查询功能,支持多种查询方式,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增强居民对个人健康档案了解程度。
(二)加强基层专病特色科室建设
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病特色科室建设标准》,2021年建立一批基层专病特色科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阻肺、康复),加强上下协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社区诊疗能力,吸引患者下沉,及时满足居民诊疗需求。
(三)扩充基层转诊资源
畅通转诊渠道,完善“基层卫生转诊预约服务平台”建设,扩充转诊号源,提高基层卫生转诊专属号源利用效果,及时满足居民转诊需求,促进基层首诊。
八、树立品牌意识,做好全市基层卫生整体宣传
(一)开展“感动北京·最美家医”宣传活动
在5.19世界家庭医生日,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对家庭医生先进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全面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家医签约氛围,提高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健康中国”“健康北京”建设添砖加瓦。
(二)打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品牌
全市统筹规划,设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标识,包括家医团队医生形象、护士形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标识、签约服务回访中心标识。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和全市基层卫生服务工作有序结合起来,提高居民对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