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汉中考点考生告知书,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
各位考生:
你们好!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护考”“卫考”)将于9月中下旬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作如下告知:
一、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前每天对个人健康情况进行监测记录,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及时向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尽快就诊排查。应如实填写《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汉中市2020年“护考”“卫考”考生承诺书》(附件2),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一)以下情形,视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正常报告,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参加考试。
3.外地来陕返陕考生,必须提供考前3天内由本省三级医疗机构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健康证明。
(二)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其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高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二、精心做好考前准备
各位考生在考前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监测记录表》、《汉中市2020年“护考”“卫考”考生承诺书》,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服从考场管理,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尽量保持与他人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进入考室前要准备充分,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
三、积极配合安检和身份查验
考生要按照工作人员导引从专用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要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1米间隔,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后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体温高于37.3℃的,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身体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室后立即将《健康监测记录表》、《汉中市2020年“护考”“卫考”考生承诺书》交监考人员,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如文字资料、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食品饮品、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
四、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公平公正
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卷。严禁将任何试题、答卷、草稿纸等涉及试题内容的材料带出考场。做到公平竞争,文明考试,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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