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国家卫健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工作安排,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15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13日(笔试),19日、20日,26日、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我市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前健康检测
各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本地本单位考生在考试前两周开始体温和新冠疫情相关症状的监测,要建立“一天一登记”的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考试前一天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批盖章,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各医疗机构将《关于做好20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告知书》(附件3)张贴在醒目位置。
二、加强考生检测
所有考生14天内不得有进入高风险区旅居史;在进入考场前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展考试前“健康码”“行程码”核验
考生需在考试前1个小时进入待考区域,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由工作人员进行核验。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临汾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四、加强考试期间管理
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口罩、手套并全程佩戴,没有佩戴口罩、手套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附件:
2020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职业资格考试临汾考点考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