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发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39号)和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卫考办发〔2020〕1号)要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为保证我州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事项
为更好地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各报名点应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落实相关职称评聘倾斜措施。
(一)请各县市、各单位要积极宣传,通过医院、媒体等多渠道通知,确保一线医务人员能知悉此次报名工作,避免遗漏;本次报名针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各本着以人为本、关爱医护人员的原则酌情处理。
(三)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于6月16—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 com )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县市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6月16日—7月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并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四)各报名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7月7日,缴费截至日期为7月19日。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卫人发〔2019〕37号)》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每人每科70元。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4—27日。
四、考试实施筹备
为做好考试准备和实施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报名点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7月3—7日期间到所在考点,为符合要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办理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考点于9月4—10日期间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卫考办通知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报名参加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请各县市、单位在资格审核中注意查看前期因年限不符合要求被审核拒绝的考生是否符合此次通知要求。
(二)务请各县市、单位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及时把考试时间通知到考生,避免遗漏,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核把关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组织和考试实施期间的防护工作,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