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确定!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 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 部发〔2021〕51 号)和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具体 要求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 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 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 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职称者,除具 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技)士者,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药(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工作满 5 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1 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报考护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 5 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 3 年;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 动满 1 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三)报考药(技)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 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2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四)报考护理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 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 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 活动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 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4 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2 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五)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 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 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 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 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3.具备硕士、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
4.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临床、 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 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3.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
(七)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 (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 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满 6 年;
3.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 生执业活动满 4 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满 2 年;
5.具备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报名参加 2022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 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并且要符合 《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 《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 号))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教育有关问 题的通知》(粤卫函〔2016〕1379 号)等文件规定。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有关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 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 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 申报参加考试。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 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 号)规定的人 员范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考点 考试管理机构对上述人员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上述提前申报的 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九)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和所从事的专业 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 业类别。
2.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 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
3.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 《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人部发〔2007〕78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 25 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 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 号)和《港 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 号)规定,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 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 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 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4.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 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