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陕西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
★ 将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科研攻关人员抗疫期间业绩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 为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科研攻关人员职称评审开辟绿色通道,放宽评审条件,优先申报高一级职称
★向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重点倾斜
近日,省人社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实施职称政策倾斜。
《通知》明确,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疫情防控工作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定或考试。
《通知》明确,将抗疫期间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时给予业绩成绩总分20%的加分。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对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于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对科研成果不作要求。一线科研攻关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技术工作总结等均可作为成果(论文)申报职称。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卫健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把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职称申报要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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