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委直委管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考办发〔2024〕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和专业设置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川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执行,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报名期间须以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申报考试,方可申请陕西省职称证书。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5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的,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且报名时出具单位正式转岗文件,晋升高一级资格须符合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规定。
(七)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二、考试报名与收费
(一)网上预报名: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1.用户注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入“考试评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点击“网上报名”,在考生管理平台进行注册。
特别提示:
(1)考生需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2)考生完成用户注册后发现信息有误的,可注销用户后重新注册;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
2.上传基本照片。登录“考生管理平台”,选择“上传基本照片”,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上传近半年经过处理后的报名照片。
特别提示:
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格式为jpg,照片宽长160*210像素,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报名上传的照片同时也作为办理任职资格证照片使用,经系统核验通过后将无法修改,因此手机拍摄、摄像头拍摄、视频捕捉等途径采集的照片及通过修图软件修图的照片一律不予认可,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3.学历学位信息维护。选择“学历学位信息维护”,点击“添加学历信息”和“添加学位信息”。最多可添加5条学历、学位信息。
特别提示:
(1)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只有“未核验”或“核验未通过”两种状态,不影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操作。
(2)2002年以后取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信息将与学信网比对核验,“未核验”状态的学历信息无法用于网上预报名,请考生耐心等待核验结果;显示核验结果的学历信息可用于网上预报名。
4.绑定微信。选择“微信绑定与关注”,按提示扫码进行微信绑定操作。考生绑定微信后方可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再次登录可通过“微信登录”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特别提示:
(1)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
(2)考生必须绑定本人微信,以便及时接收考试重要信息。
(3)解除绑定后,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也无法接收系统推送的考试重要信息,请务必及时绑定新的微信号。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由各报名点(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职工、临聘职工,由单位统一负责现场确认。各委管医疗美容门诊部、体检中心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相应县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点不再受理。
非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人员,因人事档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经现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确认后,统一到档案存放地报名点(各县区卫健局)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符。
2.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执业类别范围与报考专业类别范围,执业地点与申报单位相一致。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报名表信息与相关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
5.历史考生使用原档案号报名,报考专业前后保持一致。
6.报考人员须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报名点须在报名表及确认单相应位置签署意见。
7.报考人员需向报名点提交《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上材料由各报名点统一收集保管(存档时间为1年)。
8.各报名点按考点规定时间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考点进行复审。
(三)资格复审: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3日,宝鸡考点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附表。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以下资料按照系统确认顺序进行排序:
1.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2.申报初级士、初级师、中级资格考试,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规培证(按申报条件要求提供)。
(2)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的人员,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报名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需提供规培证。
(4)申报初级师、中级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
(5)《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单》。
(6)一线人员报名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和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
3.2024年度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历史考生,如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网报后自动确认,考生仅提供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即可,对学历资历原件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四)网上缴费:宝鸡考点实行网上缴费。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发[2023]1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70元。
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6日,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考试。
(五)军队考生报名: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4年12月25日至31日期间,到宝鸡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缴纳。
(六)准考证打印: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2025年4月2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三、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管理办法及查询、证书发放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资格证书发放请考生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证书发放”栏目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查看相关信息。
五、合格分数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六、有关要求
(一)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工作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本县区、本单位的考试相关工作。
(二)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名人员资质认真审核,对违反政策规定和把关不严的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并追究本单位职改(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考试报名按“属地管理”,各报名点按要求统一组织本县区、本单位人员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宝鸡考点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和越级报名。
附件: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宝鸡考点各报名点及各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2.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宝鸡考点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相关推荐:
- · 泰安市2025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 · 福州仓山区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 · 福州台江区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成都市新都区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 · 临沧考点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 · 西双版纳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昆明考点考生报名须知
- · 关于房山考点2025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 ·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绵阳考点公告
- · 北京考区大兴考点关于202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