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考点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和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转发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3】2号)精神,现结合省市要求及我区实际,将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14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在网上的报名未经现场确认即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确认或更改。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2月11---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现场确认地点
南京市珠江路455号玄武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网上学历查询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中专学历我省生源外省院校的需提供省教育主管部门招考办出具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
4、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
5、提供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6、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7、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8、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首次报考(士、师)需全日制学历,并提供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的提供三方协议。所有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所报专业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致,报考主治(管)医师的须与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2、报名确认单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若代签,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规范,不能用简称。如:单位、毕业学校名称要与公章一致,填写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一致;
4、转岗人员须转岗满一年以上,并提供本单位盖章的转岗证明;
5、一线人员须在江苏省一线人员库内,须和区卫健委核对;
6、所有执业证书延续注册页和变更注册信息页须复印完整;
7、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公章地址须和执业地点一致,严禁造假;
8、申报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公章名称一致。
六、考试交费方式
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相关考试专业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卫考办《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卫考办《关于转发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各级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