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陇县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考试时间延期通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卫生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2、13、19、20、26、27日!
根据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上一年度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按原档案号报名。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士级资格;
2.持中专毕业证,取得士级资格且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持大专毕业证,取得士级资格且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持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轨。
(三)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相应专业中专毕业证,取得师级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持相应专业大专毕业证,取得师级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持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取得师级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持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取得师级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持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证。
(四)优先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流程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复审三个阶段。
网上报名: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我县现场确认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进行(各单位具体时间见附表)。
准考证打印:各位考生于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其他116个专业均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
纸笔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四、收费标准
202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科70元。
五、报名材料
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一)申报初级士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
(二)申报初级师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
3.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证明。
(三)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
3.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证明。
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的人员,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四)申报资格考试资料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符。
2.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执业类别范围与报考专业类别范围,执业地点与申报单位相一致。
3.报名表信息与相关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
4.上一年度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按原档案号报名,报考专业前后保持一致。
六、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变化
(一)申报专业变化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二)网报系统变化
1.网报系统增加“关注公众号和微信绑定报名用户”的功能,便于考生及时获知相关提醒。
2.网报系统对已通过考试的考生限制2年内不得报考,系统将自行校验。
3.网报系统中考生填写“教育情况”一“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时,要求2002年以后最高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必须填写此项,系统将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进行自动验证。
4.同报系统今年将提供“网报照片审核工具”,未经工具审核的照片无法上传至系统中。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格式为jpg,照片宽长160*210像素,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本次上传的照片同时也作为办理资格证照片使用,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集中精力统一组织好本单位的报名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报上名。同时严格审定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报考。
2.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统一做好报名考生的资料审核、收集,并集中上报县局复审和现场确认(县局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村卫生室报名考生由所在辖区卫生院负责审核上报。
3.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按照考生花名册顺序对其进行编号,材料分两类整理(均需编号):一类是原件(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聘用证明表;二类是《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4.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三条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和执业证上的工作单位一致,执业地点不属于我县辖区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不接受申报。
(2)工作单位在陇县境内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统一在报名点进行确认。
(3)工作单位不在陇县,但人事档案在陇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打印申报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机构同时盖章后,在档案所在辖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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