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2020年度的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安排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相关链接:通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2、13、19、20、26、27日!
根据国家、省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7-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2月4日)。有工作单位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作单位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单位未设报名点、民营医院的考生到原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2月5日-12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资格审核地点为原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四)报名点提醒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各报名点须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财非〔2016〕33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分配政策的复函》(辽财非〔2016〕453号),2020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8日-5月31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5月30日),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23、24、30、31日。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卷内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毕业证(成人中专学历、2002年以前取得的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学籍档案)。
3、下一级资格证书,其中各县(市)区需提供审批表。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6、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其中报考初级人员需提供2018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报考中级人员需提供2016-2018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卷外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2、单位汇总表。汇总表格式项目按照给出的表样(群共享文件)填报,科目栏只填写报考科目数,如4科。
四、其他事宜
(一)上述所需材料除本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交原件。
(二)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说明。根据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原省卫生厅《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辽卫函字〔2009〕456号)要求,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临床、口腔类别医师报考主治医师资格,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有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且已经加注全科执业范围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六)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七)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八)自2020年起,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6个专业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五、注意事项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汇总表》顺序需和网上确认顺序一致(按中、师、士排序)。
2、各单位在进行网上确认时,注意检查单位名称栏目考生是否填写统一。如果不一致者,本单位人事部门一定要改过后再进行确认(如:鞍山市第三医院为本单位统一名称,不得填写为鞍山三院或辽宁省鞍山市第三医院)。
3、三县四区的考生在填写本单位前要注明是属于哪个县或区(如:铁西区人民医院不得填写为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帆 刘慧影 古振华
联系电话:5535346 73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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