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报考人员: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5年4月12、13、19、20日举行。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0号)及省考区《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4〕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源考点报名工作安排,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0号)中的“报考条件”。
三、报名点设置及考试报名
分别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民医院、市深河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长安医院,源城区、和平县、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及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设置报名点。考生必须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报名,不允许跨报名点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同时,报考人员需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入“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系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打印《2025年度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报名人员须确保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和广东卫生人才网的报名信息一致。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务必确保身份证件号码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1.市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点
负责受理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职业病防治院)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12月4-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科),报名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2.市直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点
负责受理市卫生健康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12月4-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河源长安医院(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3号综合楼八楼人事科),报名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3.市人民医院、市深河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报考人员在所在单位报名点报名确认。
4.各县区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2025年河源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设置一览表》。
(三)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要求携带《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2025年度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相关安排。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2025年度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两份表格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所填写信息须准确无误,不能涂改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考生身份证有效期要求到2025年4月21日之后,有效期在此日期之前的,考生均须提供保证书(保证书须有考生身份证号、签名及日期)。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用A4纸同一页依次复印编码页、相片页、内容页)。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需用A4纸同一页依次复印编码页、相片页、内容页、延续注册页及变更页)。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社保凭证。报考人员须提交近3个月在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清单凭证原件(社保凭证须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不足3个月的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须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8.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签署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4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4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10.符合提前一年报考或不受年限限制直接报考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的人员范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需由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后写上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注明日期。提交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现场审核,A4纸复印件1份按要求顺序装订,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即时退还给报考人员。
四、网上缴费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2月7日至2月16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考试收费按照广东省相关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初级、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5元。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5年4月2日至4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考试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七、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报名,不允许跨报名点进行报名。
2.个人材料装订顺序:报名申请表→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社保凭证→其他材料。(有后续学历的考生需全部提供并复印)
3.市卫生健康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的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4.请考生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及“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地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 · 钦州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 · 菏泽市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滨州市2025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鞍山关于做好2025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 烟台市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大连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的通知
- · 宜春考点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济南考点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南阳考点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 漯河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