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漯河实际,现将漯河考点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一)网报时间:2021年12月20日-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2021年12月21日-31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在此期间内根据具体工作安排确定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报名点的通知)
(三)考点复审:2021年12月28日-31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通过考点、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2年2月15日-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护理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五)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七)参加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八)参加药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现场确认
1、漯河考点下设县(区)及市直医疗单位报名点12个(附件1),分别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自行确定。因今年报名时间紧张,请各报名点提前着手,尽早安排,尽快实施。同时,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本辖区非报名点以外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2、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市七院直接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
3、市医专在医专三附院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开发区、示范区和漯河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在召陵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西城区在源汇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具体报名确认时间地点,请咨询相关单位。
(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材料
1、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明细及要求见附件2;
2、历史考生报名。与上一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历史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动确认,无需再提交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可。自动确认成功的不可再修改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如自动确认未成功,考生仍需持报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复审
各报名点根据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2-3人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附件3)。审核时需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2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表中考生信息可从系统中以Excel表格形式导出,顺序应与系统中排序一致,考生档案排序(原件、复印件)应与报名审核汇总表顺序一致。符合提前一年报考政策的请在备注栏里备注提前一年。一线人员提前报考的单独汇总。同时提交考生签字的现场报名确认单(与报名审核汇总表顺序一致)、考试承诺书各1份。
符合提前一年报考或者不受年限限制直接报考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并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纸质《申请表》由各报名点统一报送考点至考区审核。
各省辖市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33.75:8006/),点击医务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基本信息-添加政策-完善职称信息,上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扫描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依据报名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做到把好“三个关口”和“三个一致”。“三个关口”:把好条件关,是否符合;把好材料关,是否齐全、装订顺序是否正确;把好证件关,是否真实可靠。“三个一致”:考生填写的单位名称要和盖章一致,同一单位的考生填写的单位名称要统一;考生的执业范围与申报专业一致;单位名称须与注册地点一致。凡未经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适时,考点将对审核把关不认真、问题较多、审核通过率较低的报名点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本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报名点要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本次考试报名确认的条件、流程、时间、地点和报名材料种类数量、注意事项等,着力扩大覆盖面、知晓率,确保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报名确认。同时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要严格贯彻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县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提醒考生在《报名申请表》上填写联系方式(为了工作方便,务必填写)。
(五)考生自留与网报照片同底版照片,以备办证使用。照片必须为白色底板,不得使用美颜照片。
(六)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名组织和现场确认工作,如遇疑难问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或咨询漯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95-3167069。
附件:1、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单位联系电话;
2、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明细及要求;
3、漯河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审时间安排;
4、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一年报考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5、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
7、考试承诺书。
漯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9日
附件1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单位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临颍县 | 0395-8860966 |
舞阳县 | 0395-7136159 |
郾城区 | 0395-3288332 |
源汇区 | 0395-5759013 |
召陵区 | 0395-2606018 |
漯河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 | 0395-3330010 |
漯河市中医院 | 0395-5757355 |
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 | 0395-2166757 |
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 | 0395-3130418 |
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 | 0395-5966662 |
漯河医专二附院 | 0395-6192056 |
漯河医专三附院 | 0395-2112218 |
附件2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现场
审核提交材料明细及要求
报考级别和科目 | 提交材料 | |
原件 | 复印件 | |
士级 | 1、毕业证 2、学历认证 装订顺序:1-2 |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学历认证复印件 装订顺序:1-2-3-4 |
师级 | 1、执业证书(护理专业,在首次注册页装订) 2、士级资格证(在姓名页装订) 3、毕业证 4、学历认证 装订顺序:1-2-3-4 |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士级资格证复印件 4、执业证书(护理专业)复印件 5、毕业证复印件 6、学历认证复印件 装订顺序:1-2-3-4-5-6 |
中级 | 1、执业证书(护理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首次注册页装订) 2、师级资格证(资格证在姓名页装订;全日制本科直接报护理中级的需提交护师聘书,在聘任时间页装订) 3、毕业证 4、学位证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规培基地证明 6、学历认证 7、其他(369人才工程提前一年报考的需提供备案文件等) 装订顺序:1-2-3-4-5-6-7 |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师级资格证或护师聘书复印件 4、执业证书(护理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毕业证复印件 6、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复印件 7、学历认证复印件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规培基地证明复印件 9、其他 装订顺序:1-2-3-4-5-6-7-8-9 |
附件3
漯河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审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 位 |
2021年12月28日上午 | 市中心医院、医专三附院 |
2021年12月28日下午 | 市二院、市三院、医专二附院 |
2021年12月29日上午 | 市中医院、市六院 |
2021年12月29日下午 | 郾城区、源汇区 |
2021年12月30日上午 | 召陵区 |
2021年12月30日下午 | 舞阳县 |
2021年12月31日上午 | 临颍县 |
2021年12月31日下午 | 各报名点补报材料时间 |
地点: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泰山路丽莎酒店对面);
附件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现任职称 | 专业 | 获得时间 | 聘任时间 | |||||||||||||
报考级别 | 申报专业 | |||||||||||||||
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情况 | 一档□ 二档□ | 发放天数:( )天 | ||||||||||||||
享受政策选择 | (在享受政策□内打√,可以多选) □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 | |||||||||||||||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签 主主管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批省人社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填写一份,省辖市签字盖章后报考区审核,同时扫描上传至一线人员信息系统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证件类型 | 民 族 | |||||||||||||
证件编号 | 联系电话(根据考区要求自行填写) | |||||||||||||
报 考 信 息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 育 情 况 | 最高学历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学 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作 情 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 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①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 |||||||||||||
日期: 年 月 日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
报名点(盖章): 报考级别: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备注 |
注:此表按中级、师级、士级分页填写,可从考务系统导出考生信息一览表后编辑。
考 试 承 诺 书
我是参加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已认真阅读《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严格遵守国家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之规定。
4.我将于考试日前熟悉考场,提前查看好路线,开考前1小时开始安检进场,以免出现去错考场、迟到等情况;自觉接受考场内安检门检查,不携带任何文具、手机、电子设备、背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安检合格后再进入考场(考场是指所指定的承接考试的学校);使用全省考试试室内统一配备的文具;不穿戴有金属制品的服饰;考试结束前不提前交卷、离场。
5.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6、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
7、如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严肃处理及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除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作出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5年或长期记录外,并接受考区给予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5年或长期记录的考生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和本单位给予的降级、降职、扣除工资或予以解聘辞退等相应处理。
单位负责人:(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