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分享如下: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人〔2022〕37号)要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期间(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时间),考生按要求带齐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市钟吾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东方医院、口腔医院、市卫校由县区或单位统一组织考试的报名组织与现场确认工作。今年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宿城区管理的医院(有报名点的医院除外)、门诊部、诊所等到宿城区卫健局现场确认。市直其他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统一将材料提交至市卫生健康委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审核确认地点:宿迁市人民大道8号,市卫健委卫生人才中心713房间)。2023年2月17-28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网上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查询单;外省中专我省生源的,报考时需提供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②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4、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所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7、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需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8、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对于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3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9、经相关部门鉴证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现单位岗位聘用合同;
11、考生签字的信用承诺书。(现场确认时候报名点提供)
注: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22、23日。
二、其他事项
各县区、市直各报名点报送材料至市卫健委审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宿迁市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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