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发布关于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等相关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官方内容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及时进行报名!
根据《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考办〔2020〕3号)要求,为做好贵港考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1)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城区民营医院(包括综合门诊部)的考生:请到市医学考试办公室(设在贵港市卫生学校新校区)进行现场确认。
(2)各县市区考生:请到各自辖区卫生健康局内进行现场确认。
(3)各县市区报名点请务必按照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4)将考生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递交至市医学考试办公室复核。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格式见附件3)。考试申报表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经考试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如考生打印好报名申请表后有信息修改,请重新打印修改后的报名申请表并上交;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复印件)。2001年之后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可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内打印,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即省外中专学历),需提供就读学校的省级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就读学校的省级教育部门盖章的录单名单和毕业验印表;
(4)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的考生,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复印件)。
(5)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复印件)。
(6)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复印件)。
(7)民营医疗机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2020年校验记录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二、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1年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贵港市医学考试办公室(设在贵港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五、准考证、签到表的打印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8日。市医考办须于3月26日-4月18日期间负责打印本考点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市医考办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并于4月1日起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疫情防控
市医考办、各报名点和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其他
(一)市医考办、各报名点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贵港考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4)的要求,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确认并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
(二)市医考办、各报名点和单位要落实好岗位工作责任制,遵守相关工作规定,积极服务好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三)考生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时,单位名称严格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执业地点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各单位要严格要求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四)网上报名系统增加用户名和微信绑定功能,请考生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众号,绑定个人微信号后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和接收考试相关重要信息。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港考点及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贵港市医学考试办公室:0775-4200660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75-4555287
桂平市卫生健康局:0775-3391409
平南市卫生健康局:0775-7831829
港北区卫生健康局:0775-4258512
港南区卫生健康局:0775-6798007
覃塘区卫生健康局:0775-4650715.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附件3: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4: 贵港考点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5: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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