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参加天津市卫生资格考试的朋友一定会对天津市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很感兴趣,下面就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这篇关于天津市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报考有帮助。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t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生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并具有相应专业学历。
(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X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企事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由单位集体报名,其他单位可以个人报名。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本人于2017年1月3日一1月2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报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现场确认
1.集体报名单位(各报名点)应于2017年1月2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2.个人报名的于2017年1月9-20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四)网上缴费
1.天津考区自2017年起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各报名点(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缴费。考务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
2.经考区复核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考区将在审核工作结束后统一办理网上。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17年3月6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五)考区现场审核确认
集体报名单位持考生本人签字并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及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考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2月6日一24日(不含节假日,具体时间见天津考区审核时间安排表)
审核确认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
咨询电话:23519249.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28日一5月2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材料
(一)《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或小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
(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各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由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的人员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的人员,须提供由主管部门审批的聘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注明“从事现岗工作年限”。
(七)个人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机构,且受聘服务于企事业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机构的人员,应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同时加盖存档单位和受聘单位公章;受聘于社会办医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交《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此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资格的,应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提前一年申报全科医师(社区护理)中级“。
(九)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外籍人员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中涉及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集体报名单位要求以电子扫描件替代纸质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安排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5元。
六、成绩单打印
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七、其他有关事宜
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个人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ww.21Wecan.COm)和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查询考试相关事宜,并下载有关材料。
八、在津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安排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由在津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一)天津考区接收报名数据时间:
2017年2月23-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提交报名数据需携带的材料
1.团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
2.报名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exccl格式)
3,数码照片压缩包(照片命名方式为(“证件编号.jpg”)
4,《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5.《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名册》
6.《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7.缴纳考试费
(三)数据交接地点: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二楼)
联系人:苏滨,联系电话:23519249.
(四)集体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8日
(五)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发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专业技术干部考试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