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3、14、20、21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执行,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2024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并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且报名时出具单位正式转岗文件,晋升上一级资格须符合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规定。
(七)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二、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考点审核三个阶段。
(一)考生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14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按报名须知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2023年12月2日至15日期间,各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于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三)考点审核时间。2024年1月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生缴费。本年度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日至21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时间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地点、范围
在市、县区卫健委(局)设立报名点。其中: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保院负责本单位职工报名工作,其他市级单位由市卫健委负责报名工作。县区卫健局负责本县区单位的报名工作,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工作与同级报名点联系。
四、审核资料
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附件1)。
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3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会自动确认。
6.一线人员报名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附件2)和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必须做到:
1、认真审核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认真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任现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是否有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上的执业类别范围与报考专业类别范围是否一致,执业地点、时间和申报单位及任现职年限是否一致(注: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3、认真审核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原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检查历史考生是否正确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专业是否与原来的一致。
5、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打印确认单交报考人员签字确认,确认单及报名表相应位置应签署意见,装订作为报名材料首页。
6、各报名点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材料报送相应考点并保存两年。
考点咨询电话:0914-233209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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