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阿坝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报名及时间安排
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所有考生均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县(市)卫生健康局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并由县(市)卫健局、州直相关单位负责职称资格初审人员收齐材料统一到州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卫健局考试资格审查地点和具体时间由县(市)卫生健康局自行确定并公示。州级现场审核地点:四川省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175号州卫生健康委3楼人事科教科。具体审核时间安排为:12月27日上午审核马尔康县、阿坝县;12月27日下午审核壤塘县、黑水县;12月28日上午审核九寨沟县、松潘县;12月28日下午审核小金县、若尔盖县;12月29日上午审核红原县、金川县;12月29日下午审核汶川县、理县;12月30日上午审核茂县、州直相关单位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考生;12月30日下午数据整理。
二、考点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系统自动确认,确认后报名状态会进入缴费状态,考生只需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如无法自动确认或自动确认失败的考生均需到各县现场确认。
各县(市)新报考、需改报专业的人员考点审核和州直单位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今年首次报考中级和需改报专业的人员考点审核时应提供的资料
1.《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网上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名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核对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各单位应组织考生仔细核对《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审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并在《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底部空白处签署 “照片符合文件要求,审核人☆☆”。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注意检查有效期)。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学信查证证明各1份。2001年以后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的报名者需提供学信网查证证明。无法提供学信查证的,由县(市)卫生健康局提供报名人员人事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 “与原件一致,审核人☆☆”。
4.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复印件。学历为中专的要求提供士级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以及392专业的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报名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1)。
8.申报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市卫生健康局承诺书(详见附件2)。
9.从事报考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相关情况证明原件1份(详见附件3)。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
(二)今年首次报考初级和需改报专业的人员考点审核时应提供的资料
1.《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注意检查有效期)。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学信证明各1份。
4.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士)复印件1份。报名护理初级师学历为中专的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6.报名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1)。
7.申报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市卫生健康局承诺书(详见附件2)。
8.从事报考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相关情况证明原件1份(详见附件3)。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
三、各县(市)现场审核要点
(一)基层勾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我州州级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该范围)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县需提醒报考人员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州级卫生健康单位报考人员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报考初级的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
(二)报名人员范围。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时间计算。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校毕业生)任现职以来在我州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报考中级职称。
(四)学历要求。卫人发〔2001〕164号附件2规定,学历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国家认可的成人教育中“脱产”须扣除其脱产学习时间;“半脱产”“脱产分段”等须扣除壹半学习时间。成人学历不能作为首次报考的依据,但可作为后续学历报考上一级资格考试。成人中专学历不能作为任何报考依据。文凭遗失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省教育厅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五)专业要求。报考专业须是相应专业,即与学历证、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的专业一致。凡报考301-365专业的人员,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的,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以《执业注册证》的“执业范围”变更为准)。
(六)资格准入。医、药、护、技之间不能跨专业报考。执业医师有“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四个类别,不能跨类别报考。民营医疗机构的报名人员须核实其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有无相应诊疗科目许可。
四、其它要求
(一)广泛宣传、通知到位到人。各县(市)、各单位要及时将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到辖区内所有需报考人员,不要遗漏对民营医院、学校医务室、个体诊所、福利院、敬老院等单位的通知。
(二)认真学习、严格政策把关。请各县(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认真核对相关证书和资格条件,严把审查关,杜绝违规操作。州直各单位、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初审人员务必对证件原件进行审核,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本人。证件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由州直各单位、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初审人员负责。初审人员应在证件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上需签署“再次复印无效”。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复印件应复印完整清晰。
(三)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审核。由于考点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查证大量资料,请各县(市)卫健局专车专人将材料安全送至州卫生健康委审核。经办人需妥善保管相关材料不得遗失。考点报名资格审核期间驾驶员和送审人员食宿自行联系,费用自理。
(四)落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做好考生报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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